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学会学术部关于召开中国科协第四届学术交流理论研讨会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学会学术部关于召开中国科协第四届学术交流理论研讨会的通知
(科协学发[2009]10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学会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及中央书记处关于中国科协工作的指示,充分发挥学术交流对自主创新的重要作用,提升学术交流理论和实践水平,进一步提高学术交流的质量和实效,搭建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学术交流服务平台,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拟于2009年6月中旬召开第四届学术交流理论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信息时代的学术交流。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6月10-11日
  地点:江苏省苏州市
  三、征文内容
  以提高学术交流的质量和实效为核心,突出以下内容:信息化环境对学术交流的挑战和机遇;信息技术在学术交流中的应用;信息化环境下学术交流形式与机制创新;在线学术交流平台建设及持续运营研究等。
  四、参会对象及规模
  会议面向各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及各级科协业务工作人员,有关高等院校、研究院所中对学术交流、学术传播有研究的专家学者征文。报名参会者需提交论文,论文通过审核者获得参会资格。
  研讨会会期拟安排2天(不含报到),规模约200人。
  五、论文格式
  论文字数限5000字以内;论文题目字体为二号黑体,居中排;题目下为作者姓名,字体为小三号楷体字,居中排。作者姓名下部为摘要,300字以内,字体为小四号楷体。
  各级标题用法:一级标题号用“一、”,字体用四号标宋;二级标题号用“(一)”,字体用四号黑体;三级标题号用“1.”,字体用四号楷体。正文字号用小四宋字体。计量单位一律按国际通用标准或国家标准,并用英文书写,如km2,kg等。年代、年月日、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文中图、表标题用5号黑体字居中排放,图、表内文字用5号宋体。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