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在人民法院应对金融危机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积极应对,共克时艰,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09年4月17日)
同志们:
全国法院应对金融危机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今天就要结束了。这次会议的主题是:认真贯彻落实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深入分析当前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明确当前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工作的定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围绕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要求,统一思想,强化意识,积极发挥商事审判的职能作用,为保障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下面我根据会议的发言和讨论情况,就这一议题讲几点意见:
一、当前国际和国内经济形势的基本情况
2007年8月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日益蔓延并且有恶化趋势,世界经济增长减速日益明显,对我国金融市场和经济增长的影响日益加大。
此次美国金融危机源于美国利用二战后战胜国优势地位来强占货币、能源、粮食等方面的世界资源,而建立的一种以霸权为基础的不平等的经济模式。在这种经济模式下,美国对世界资源进行了长达六十余年的严重透支,而成为世界上最大债务国。最后,又因信用过度的“次贷危机”引发了美国金融危机乃至全球性的金融危机。胡锦涛总书记在G20峰会上指出:“国际金融危机仍在蔓延和深化,对全球实体经济的冲击日益显现,世界经济金融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是全力恢复世界经济增长,防止其陷入严重衰退;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维护开放自由的贸易投资环境;加快推进相关改革,重建国际金融秩序。世界各国目前正在努力改革并重构战后美国主导建立的世界经济贸易规则体系,在该经贸体系改革乃至重构的过程中,世界经济可能体现为长期震荡的过程。
与此同时,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经济运行也出现了很多需要高度重视的新情况、新问题。就目前情况看,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市场环境趋紧,出口明显下滑,企业经营困难,部分行业产能过剩问题凸显,职工下岗和农民工返乡增多,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增大,金融潜在风险增大。从长期来看,我国粗放型的发展方式和结构性矛盾问题仍然突出,自主创新能力仍然不强,农业基础仍然薄弱,社会保障仍然滞后,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仍然较多。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转型期,虽然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出现的上述新情况、新问题不容忽视,但建国近六十年来形成的经济基本面是良好的,发展趋势是向好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只是发展中的问题,完全可以在发展中得到解决。从长期来看,美国经济因过分透支和债务繁重,正在形成一种由强变弱的发展趋势,中国经济因刚刚起步和基本面良好,正在形成一种由弱转强的发展趋势。风险与机遇并存,中国经济在面临全球性金融危机所带来风险的同时,也面临着重大的发展机遇。只要我们以中国六十年发展形成的良好坚实的经济基本面为基础,在人口众多和资源比较丰富的优势下,加速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模式优化调整,妥当解决转型时期的社会矛盾,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并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我国经济完全有可能在这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中较快较先复苏,并以崭新的姿态,进入一个又好又快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周期。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回应金融危机对商事审判工作的新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