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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关于实施“百县百项科普示范特色建设专项”的通知


中国科协科普部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1
2009年“百县百项科普示范特色建设专项”
申 报 指 南

  中国科协自1998年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以来,共命名了713个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对于推动基层科普工作的发展,特别是《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在基层的落实,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按照《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工作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纲要办发〔2009〕1号)的要求,为深入开展创建工作,进一步发挥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在落实《全民科学素质纲要》中的表率作用,中国科协科普部在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组织实施“百县百项科普示范特色建设专项”。
  一、活动目的:支持、激励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不断与时俱进,突出特色,创新发展;培育发掘一批基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纲要》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发挥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县域全面落实《全民科学素质纲要》。
  二、项目名称:百县百项科普示范特色建设专项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科协科普部
  承办单位:中国科普研究所
  四、申报范围: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2008-2009年)。
  五、组织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组织推荐申报,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推荐总数不超过4个名额,中国科协科普部在组织开展材料审查和调研(或媒体采访)的基础上,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100个左右县(市、区)的科普示范特色项目。
  六、推荐标准:
  (一)申报的县(市、区)积极落实《全民科学素质纲要》,按照《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标准》开展科普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二)科普工作不断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在建立健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机制,搭建大联合、大协作科普工作平台;提高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重点人群科学素质;建设使用基层科普基础设施及科普资源;发挥基层科普组织队伍作用等工作的某个方面,具有突出的特色、创新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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