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百县百项科普示范特色建设专项”项目协议书
甲方:中国科协科普部
乙方:
中国科协科普部根据《关于公布2009年“百县百项科普示范特色建设专项”优秀和建设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就“百县百项科普示范特色建设专项”优秀和建设项目,与乙方签定此协议,协议如下:
一、甲方按《通知》中明确的额度向乙方一次性拨付人民币 万元整。
二、甲方委托乙方将上述资助款项及时拨付给《通知》中所指明的乙方受资助对象(该款项须用于本协议书附件中所明确的项目方向)。
三、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向甲方提供正式收款发票,发票抬头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四、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按甲方的委托要求保证项目经费的拨付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并监督优秀和建设项目的继续实施。
五、乙方完成上述工作后,须于2009年12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此次项目款项落实和项目执行的情况报告。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国科协科普部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