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奖项设置:奖项分为“成就奖”、“工程奖”和“青年奖”。“工程奖”和“青年奖”直接提名候选人;“成就奖”由理事会评审,从“工程奖”获奖者中产生,不单独提名。
三、提名渠道:
1.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信息技术科学部院士和技术科学部院士提名;
2.理事会理事提名;
3.全国性工程科学技术学会提名。
每位院士和理事提名“工程奖”和“青年奖”各不超过2人。全国性工程科学技术学会提名“工程奖”和“青年奖”各不超过5人。
四、奖励对象:在工程科学技术及管理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和重要贡献的中国工程师、科学家。
五、关于获奖候选人的条件:
1.在重大工程设计、研制、建造、生产、运行、管理等方面解决关键科学技术问题,有重要贡献者;
2.在工程科学技术及管理领域有重要发现、发明,并有显著应用成效,成绩杰出者;
3.应用本人研究成果、发明创造,发展高新技术及相关产业,成效特别显著者;
4.“青年奖”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196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六、奖励名额和金额:“成就奖”1名,奖金100万元人民币。“工程奖”不超过18名,奖金每人15万元人民币。“青年奖”不超过18名,奖金每人10万元人民币。
被 提 名 人 情 况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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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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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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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或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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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或离退休前)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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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院士(在相应的序号上划√):
| ①中国工程院院士
②中国科学院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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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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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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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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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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