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召开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召开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科协办发普字[2009]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财务局:

  自2006年中国科协、财政部联合启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以来,各级科协、财政部门和有关方面共同努力,认真实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显著成效。为进一步总结交流经验、扩大项目实施效果,中国科协、财政部决定召开“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经验交流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2009年11月25-26日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会期1天半。

  二、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分管科普惠农工作的主席1名、有关部门负责人1-2名,财政(务)厅(局)教科文处相关负责人1名,“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表彰对象代表1名。

  三、会议内容

  总结交流各地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开展遴选、推荐、宣传、奖补等工作,推动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建设,促进农村科普工作发展,帮助农民提高科学素质等方面的成效和经验,挖掘典型,探索规律;分析“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健康发展的新思路和新方向,探讨科普公共服务持续惠及广大农民的新平台、新渠道、新模式,为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四、有关事项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汇总本地区参会人员,并于11月20日前将《参会人员登记表》(附件1)传真至中国科协农技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

  (二)会议报到地点为昆明市连云宾馆(昆明市圆通街58号,宾馆总机0871-5156661)。会议将于11月24日在昆明市火车站、机场分别安排接站。为便于接站安排,请参会人员于11月20日前将《会议回执》(附件2)传真至云南省科协;

  (三)会议期间食宿费用由大会统一安排,往返费用自理。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