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来,执行队伍之所以违法违纪问题较多,与执行工作的现状和工作特点有密切的联系。一是执行队伍组建较晚,人员来自各个部门,水平参差不齐,整体素质还不高,特别是由于认识上的错误,致使一些不具备基本法律素养的人员进入执行队伍,使这一问题更加突出;二是执行工作直接与钱物打交道,诱惑多;三是执行工作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实实在在的利益,往往成为各种利益集团“攻关”的重点;四是执行工作流动性强,社会接触面广,不少法院的监督还不能及时到位;五是执行法律制度和其他规章制度不完备,执行权力缺少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机制,给一些执行人员违法乱纪提供了可乘之机。这就说明,对于执行工作,更需要加强管理和规范,加强对执行权的制约与监督,加强对执行队伍的教育与提高。如果我们没有深刻地认识到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痛下决心,用实际行动进行整治,不仅与“公正与效率”这一法院工作主题的要求不相适应,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格格不入,还将严重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人民法院执行职能作用的发挥,败坏人民法院的声誉,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法院开展执行工作专项整改活动具有特殊的意义。各级法院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力争通过这次专项整改活动,全面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大力提高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规范执行行为,改善执行工作秩序,促进执行公正,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执行工作专项整改活动的基本目标和主要内容
这次“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要以查摆执行违法违纪问题为突破口,以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提高执行队伍整体素质为关键,以提高执行能力为目标。在开展整改活动过程中,一是通过查处、纠正、通报一批典型的执行违法、违纪案件,规范执行行为,整顿执行秩序;二是起草并出台一批有关执行的司法解释和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执行程序,完善执行工作管理制度;三是通过业务培训和组织全国法院执行系统的考试考核,进一步提高执行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有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整改活动的近期目标是,用半年左右的时间,使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社会各界对司法工作和司法队伍的满意程度有较大提高;远期目标是,按照立足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司法规范化建设,把司法工作纳入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肖扬院长在全国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提出,我们开展这次活动,应当结合人民法院的工作实际,一是要从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岗位和环节进行整改和规范;二是要从容易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岗位和环节进行整改和规范;三是要从容易发生地方和部门保护的岗位和环节进行整改和规范。联系执行工作和执行队伍的实际,在这次执行工作专项整改活动中,我们要重点解决以下九个方面的问题:
(一)要重点解决暂缓执行、中止执行和终结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应当说,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暂缓执行的规定是很明确的,但实践中对不符合条件的案件随意暂缓、无限期暂缓、多次连续暂缓、不履行法定的审批程序、不下发暂缓执行的法律文书、电话通知暂缓执行等问题比较突出。关于中止执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中止执行的条件不严格、程序不规范,中止执行的案件数量过大、随意中止以及中止后难以恢复执行,等等。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损害了执行人员的形象,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威信,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在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中,各级法院要把暂缓执行和中止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作为整改的重点,对其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严厉查处,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暂缓执行和中止执行能够依法进行。关于终结执行问题,近年来,终结执行案件在执行结案中的比例不断提高,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是,一些法院为片面追求结案率,滥发债权凭证,尤其是在年底突击制发债权凭证。对于这个问题,各级法院要利用这次专项整改活动,针对债权凭证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加大研究和规范力度,明确债权凭证发放的条件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