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曹建明副院长在“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曹建明副院长在“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5年6月24日)


同志们:
  中央政法委决定在全国政法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这是中央政法委结合各级政法机关当前正在开展的先进性教育活动而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政法机关的必然要求,是政法机关确保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措施,是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5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肖扬院长对全国法院系统如何开展这一活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肖扬院长强调要深刻认识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求全国法院系统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加强领导,周密组织,明确责任,扎扎实实搞好专项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活动取得实效。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和领会肖扬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以贯彻落实。
  中央政法委明确要求,在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中,人民法院要以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为重点。肖扬院长也指出,近年来法院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有一个大致的规律,就是多发生在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和执行过程中。这是根据多年来法院系统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分析和总结出来的,也是符合执行工作实际的。为了加强全国法院执行队伍建设,维护全国法院的执行秩序,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执行工作的规范建设,切实维护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又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如何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作出具体的部署,并以此作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关于民商事审判方面的整改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也将于近日发出书面通知作出具体部署。
  近年来,全国法院执行队伍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人民法院执行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也要看到,执行队伍建设的现状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当前,执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一是违法违纪问题仍较为突出。有的执行人员丧失法官良知,索贿受贿,贪污、挪用执行款项;有的贪图享乐,吃请受礼,乱收费用,私设“小金库”,严重违反执行纪律和财经纪律;有的向被执行人或者协助执行人通风报信,帮助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有的非法拘禁,甚至致死致残当事人,严重触犯刑律;等等。前不久,吉林高院执行局原助理审判员李承禧因贪污受贿4600余万元执行款,一审被判处死刑。有几个地方法院的执行人员几乎“全军覆没”,这样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也是非常惨痛的,更是我们都不愿意看到的。二是工作规范化程度不高。相当一部分执行人员素质较低,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不能适应执行工作的需要。有的不掌握案情,不依据法律,任意执行;有的不依法出示法院工作人员的证件及有关法律文书;有的违反法律规定,错误中止执行、终结执行、暂缓执行;有的监督案件立案标准、监督的程序和方法不明确,随意性较大;有的执行款物和执行卷宗管理混乱,擅自使用查封、扣押的交通工具及其他物品。三是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有的滥用强制措施,态度蛮横,言行不端,以致激化矛盾;有的耍特权,逞威风,脱离群众,高高在上,损害法院形象。四是消极执行比较严重。有的执行人员责任心不强,精神萎靡,缺乏工作积极性,存在畏难“厌战”情绪;有的对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不调查,对查到的财产不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有的对具备执行条件的案件,故意拖延执行或者不执行。五是组织纪律观念不强。有的执行人员不严格要求自己,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拖拉散漫,放任自流;有的下级法院拒不服从上级法院的监督,对上级法院的决定或者意见以种种借口拖着甚至顶着不办。六是执行力量不足。近年来,全国法院每年平均受理执行案件200多万件,但全国法院执行人员只有36000人,许多法院执行人员每年要承办200至500件执行案件,不堪重负。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