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指导服务。各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基层营业网点(县级以下,含县级)设立业务咨询台、农村金融服务热线、金融知识宣传栏,为农村青年及时答疑解惑。同时,按照自愿申请、严格审批的原则,在全国范围内选取500至1000家涉农金融机构基层网点,作为农村金融知识宣传服务示范点,长期开展金融知识宣传、金融业务咨询、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服务等工作。对金融机构空白乡镇,以宣传普及基础性金融知识、培育信用环境为主,为实现乡镇基础性金融服务全覆盖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4.建立长效机制。将“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与宣传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知识、农村青年创业项目推介及典型经验介绍等品牌活动有机结合,与强化农村金融服务、拓展农村金融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长效机制,更好地服务农村青年创业。
四、职责分工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负责做好与“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配套开展的农村青年创业项目及典型经验推介工作;创业青年和基层团干部小额贷款培训工作总体需求、方案制定及其分解落实工作;督促指导地方各级团组织与当地银行监管部门及涉农金融机构配合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
2.各银监局:负责“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的总体方案并进行分解落实;以县(区、市)涉农金融机构推荐为主,组建县级小额贷款讲师服务团,为当地团组织开展小额贷款培训工作提供师资支持;督促辖内银监分局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相关落实工作等。
3.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协助当地银行业监管部门做好“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为培训推荐师资;在外地务工农村青年比较集中的城市,由当地银行业基层网点负责向外地务工农村青年提供小额贷款宣传指导;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设立业务咨询台、农村金融服务热线、金融知识宣传栏,编发小额贷款资料,宣传普及小额信贷金融知识,继续推进农村青年小额贷款工作。
4.各银行业协会:负责协助当地银行业监管部门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参加“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参与制作有关宣传材料、制定农村金融知识宣传服务点的评定标准等。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协调,健全组织。各级团组织与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成立联合工作机构,做好政策制定、工作部署、组织协调等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及时沟通,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