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
基本指导目录(试行)
一、项目信息基本指导目录
(一)项目审批公开信息
1、项目审批信息
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结果信息、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结果信息、初步设计方案批复结果信息、用地批复文件结果信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结果信息等内容。
2、项目核准信息
包括项目核准结果等内容。
(二)项目建设管理公开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概况、建设时间、投资规模、项目经理、建设单位信息、参建单位信息等内容。
2、招标投标信息
包括招标事项、招标公告、投标资格预审公告和中标结果等内容。
3、征地拆迁信息:包括征地拆迁负责人、项目用地审批意见、项目涉及征地、拆迁的公告、工作方法原则和已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总额等内容。
4、重大设计变更信息:包括设计变更管理依据、项目变更时间、变更原因、资金变更、变更内容、审批单位等内容。
5、施工管理信息:包括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等内容。
6、合同履约信息:包括施工单位项目考核、参建单位主要人员按合同履约到场信息,建设单位按合同支付资金信息,设备、材料采购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
7、质量安全信息:包括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质量安全监督负责人,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质量评定情况、质量事故处理情况、安全鉴定结果等内容。
8、资金管理信息:包括项目资金筹措及到位情况、工程款支付情况、资金概预算执行情况等内容。
9、验收信息:包括法人验收情况、阶段验收情况、专项验收情况、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情况、竣工验收情况等内容。
(三)从业单位公开信息
包括从业单位的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和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等内容。
(四)从业人员公开信息
包括从业人员的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和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等内容。
二、目录说明
从业单位是指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供货、招标代理、质量检测、安全评价等企(事)业单位。
从业人员是指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活动市场主体的主要自然人,包括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具有建造工程师、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等执(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