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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公告2010年1号--关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储业务情况公告

国家旅游局公告
(2010年1号)


关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储业务情况公告

  依据国务院《旅行社条例》和我局《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我局指定的中国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11家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储银行,截至2010年4月30日,开展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储业务情况公告如下(中国工商银行未通报,故不含):

  10家指定银行存储业务覆盖全国(不含港澳台地区),共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专户11499家,存储金额合计人民币13.17亿元;中国光大银行为17家旅行社提供质量保证金担保340万元,中国银行为9家旅行社提供质量保证金担保275万元,中国农业银行为6家旅行社提供质量保证金担保66万元。

  特此公告。

  附件:1、指定银行存储专户数排序表
  2、指定银行存储金额排序表

  附件1:
  指定银行存储专户数排序表

序号

指定银行

存储专户数(家)

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4004

2

中国银行

1745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1069

中国建设银行

1069

5

交通银行

1028

6

中国农业银行

775

7

中国光大银行

678

8

招商银行

515

9

中信银行

399

10

中国民生银行

217

11

中国工商银行

(未报告)

合计

1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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