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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8]1402号)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4,600万股。
  二、 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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