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巴克莱国际投资管理北亚有限公司设立北京代表处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115号)
巴克莱国际投资管理北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设立北京代表处的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证监机构字[1999]2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在北京设立代表处,名称为巴克莱国际投资管理北亚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Barclays Global Investors North Asia Limited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
二、核准李运建(护照号H02186561)担任你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