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富邦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厦门设立代表处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150号)
富邦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在厦门设立代表处的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证监机构字[1999]2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在厦门设立代表处,名称为:富邦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代表处(Fubon Securities Co., Ltd. Xiamen Representative Office)。
二、核准石卿永(台胞证号码:00607450)担任你公司厦门代表处首席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