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杨志华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355号)
湖南大有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湖南大有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杨志华同志任职资格申请书》(湘大期字[2008]104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拟任首席风险官杨志华(身份证号:430102197211033719)的任职资格,资格编码为RM09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