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413号)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向增发H股申请报告》(东航股〔2009〕138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东航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国际)定向增发不超过14.37375亿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