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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476号)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权变更的申请报告》(爱证字〔2009〕70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依法受让你公司56,250万元股权(占出资总额51.14%)。

  二、核准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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