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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饶康达、顾晓萱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饶康达、顾晓萱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686号)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公司关于饶康达同志保荐代表人资格的申请》(国泰君安司发〔2009〕266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公司关于顾晓萱同志保荐代表人资格的申请》(国泰君安司发〔2009〕231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5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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