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权地发卡机构接到授权回复后,应认真审核手续是否齐全。经审核无误后,再将授权结果和号码回复当地请求授权的特约商户或银行网点,并将索权单复印后专夹保管,按会计重要凭证保管要求保存。
3.每笔业务金额超过10万元的异地授权业务,除办理上述第2点规定的手续外,还需由授权方编制密押,具体编制办法另行通知。
索权方收到索权单(见附件1)后,应在复核密押是否正确后回复特约商户或营业网点。
四、金穗卡挂失及紧急止付
1.挂失
如持卡人的金穗卡因不慎丢失或被盗,可就近到本地或异地任何一个信用卡代办网点办理挂失手续,办理挂失手续时,持卡人需向银行交纳挂失手续费,单位卡50元,个人卡20元。银行受理挂失到特约商户接到止付名单为挂失受理期限,在止付名单送达特约商户和银行营业网点之前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持卡人自负。
2.紧急止付
紧急止付一般限于银行内部掌握,当遇到持卡人连续恶性透支,重大案犯涉嫌或由于发卡机构管理上的问题,而将已打好尚未发出的卡丢失等情况时,才可办理紧急止付。如持卡人遇特殊紧急情况需要办理紧急止付时,各行要根据情况从严掌握,并且办理紧急止付所需费用全部由持卡人自负。
五、金穗卡的申领及担保(个人卡)
1.除原金穗卡章程规定的要求条件外,异地、境外人员及现役军官,可凭居民身份证、二年以上有效期的外籍人员护照、军官证、以及具有省、地级公安部门签发的临时户口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均可申领个人金穗卡。
2.凡申领个人金穗卡的居民,必须提供担保。担保的形式有三种。即:个人担保、单位担保和自我担保。如担保人中途退保,须向发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在被担保人金穗卡全部帐务结清并将卡交还银行一个半月后,担保人的责任方可自行解除。否则,担保人仍负担保责任。
(1)个人担保:为申领人担保的个人,应有发卡机构所在地正式户口,在当地工作并有稳定的收入,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单位担保:为申领人担保的单位,其办公地点应在发卡机构所在地,必须具有足够偿还能力。
(3)自我担保:也叫资金担保。即由持卡人在发卡机构开立一年定期存款帐户,金额最低不得少于5000元,做为持卡人开卡的自我担保金。对持卡人担保金各行要设专户管理,非经发卡机构同意,其担保金不得提前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