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851号)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股东的请示》(宁证券〔2008〕288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南京紫金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取得你公司562,839,950.79元股权(占出资总额31.78%)。
二、核准南京紫金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你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