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904号)
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变更股权的申请》(第一创业期货[2009]63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股权变更(股权变更情况见附件)。
二、你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准予变更登记文件和本批复申请换领《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你公司应当自换领《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公司章程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向住所地证监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