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凌爱文、朱文瑾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932号)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凌爱文申请保荐代表人资格的申请》(平证发〔2009〕93号)、《关于朱文瑾申请保荐代表人资格的申请》(平证发〔2009〕295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6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凌爱文(身份证号:342901197901273012)、朱文瑾(身份证号:140103197508054227)保荐代表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