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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你公司已被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根据《
证券法
》第
五十六条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14.3.1条(十三)项的规定,经你公司申请,我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决定你公司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简称“A股”)股票自2009年5月6日起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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