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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变更住所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变更住所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1163号)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变更和住所变更的申请》(国泰基董[2009]055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核准意大利忠利集团(Assicurazioni Generali S.p.A.)受让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你公司10%股权、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你公司20%股权。转让完成后,你公司股权结构为:
  人民币 元

序号

股 东 名 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6,000,000

60%

2

意大利忠利集团

33,000,000

30%

3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11,000,000

10%

合计

110,000,0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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