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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报送网下发行配售对象A股证券账户的通知

  注一:除备用字段外,其余均为必填项。

  注二:各类配售对象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规定如下:

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设立批文号码

信托公司

信托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信托产品

信托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保险机构

保险机构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保险合同

保险机构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全国社保基金

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

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登记号码

QFII

QFII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号码



  填报举例:

  (1)该配售对象ID对应的报备主账户没有关联账户的,关联账户号码不填写。
  格式参照

询价对象ID

询价对象名称

配售对象ID

配售对象名称

报备主账户号码

关联账户号码

注册号

报送日期

备用字段

bj002

中国xxx

bj00200001

中国xxx

0123456789

 

120000000000199

2009-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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