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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摩根大通期货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摩根大通期货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1245号)


摩根大通期货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摩根大通期货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申请》(摩根期[2009]2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变更为16,000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分别由 上海迈兰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缴5,500万元,由J.P.Morgan Broking (Hong Kong) Limited以现金方式认缴5,390万元,由深圳市凯瑞达实业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缴110万元 。(变更情况见附件)

  二、你公司应当依法办理验资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准予变更登记文件、《验资报告》和本批复向我会申请换领《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你公司应当自换领《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报住所地证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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