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刘顺明、任波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1334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刘顺明同志注册保荐代表人的申请》(资证融字〔2009〕026号)、《关于任波同志注册保荐代表人的申请》(资证融字〔2009〕023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6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刘顺明(身份证号:230202197305060038)、任波(身份证号:370727197910121498)保荐代表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