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卫成业、李建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1417号)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推荐卫成业同志注册为保荐代表人的申请报告》(光证字〔2009〕324号)、《关于推荐李建同志注册为保荐代表人的申请报告》(光证字〔2009〕323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6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卫成业(身份证号:321028197601300652)、李建(身份证号:330721198008301039)保荐代表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