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09年记账式贴现(二十五期)国债分销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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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财库〔2009〕15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承销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分销国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09年记账式贴现(二十五期)国债(以下简称“贴债0925”)通过本所交易系统挂牌分销,挂牌分销期为2009年12月7日至9日,2009年12月11日起上市交易,交易方式为现券和回购。
二、“贴债0925”期限91天,到期按面值偿还,到期日为2010年3月8日。
“贴债0925”在本所挂牌分销时,由承销机构自定价格进行分销;投资者认购申报单位为10张或10张的整数倍(1张为面值100元)。
三、在分销期内,承销商通过本所交易系统挂牌销售其所承销的国债,其所承销国债的证券简称由四个汉字组成。“国泰君安”表示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的“贴债0925”,分销证券代码为“101603”,分销结束后统一转换成上市交易代码“108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