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航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192号)
航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航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申请报告》(航证〔2009〕110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
证券法》、《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 受让你公司 520,000,000元股权 (占出资总额100%)。
二、核准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你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