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万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173号)
万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万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申请报告》(万证司字〔2009〕124号)、《关于万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申请报告》(万证司字〔2009〕136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深业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受让你公司60,800,000元股权(占出资总额48.52%)。
二、核准成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受让你公司44,500,000元股权(占出资总额35.52%)。
三、核准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成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