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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0年继续组织实施彩电产业战略转型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重点突破AMOLED等新一代显示技术核心关键技术,逐步形成产业化能力。主要包括AMOLED的基板技术、真空镀膜技术、薄膜封装技术等。
  三、具体要求
  (一)项目主管部门应根据投资体制改革精神和《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专项实施重点的要求,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备案工作、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并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节能、环保、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条件。
  (二)项目主管部门应对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如银行贷款承诺、自有资金证明等)进行认真核实,并负责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实事求是制定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征地、新增建筑面积和投资规模。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具体编写要求及所需附件内容参见附件一。配套材料项目应提供与面板、模组企业之间的合作协议。
  (四)本次专项项目申请,采取纸质材料申报和网上申报并行的组织实施方式。请各项目主管部门于2010年7月15日前,将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项目简介和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二)、项目的备案材料等一式二份(同时须附各项目简介及所有项目汇总表的电子文本)报送我委(高技术产业司)。
  请项目主管部门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系统http://ndrc.jhgl.org/xxcyh(新兴产业一处入口),履行相关网上申报手续。纸质材料申报和网上申报的截止时间相同,项目信息应完全一致,未履行网上申报手续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五)在项目主管部门申报的基础上,我委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一、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二、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五月八日

  附件一:
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一、项目的背景和必要性
  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对产业发展的作用与影响,产业关联度分析,市场分析;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营业务、近三年来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股东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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