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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李彪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李彪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459号)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李彪先生担任公司督察长的任职申请报告》(国富字[2010]30 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核准你公司李彪(身份证号:150102620128203 )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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