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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在全国煤矿开展争创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和优秀群监员活动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在全国煤矿开展争创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和优秀群监员活动的通知
(安监总煤行〔2010〕74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总工会(工会),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充分发挥煤矿企业班组、班组长和特聘群众安全监督员(以下简称群监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进一步加强班组建设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9〕212号)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煤矿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的指导意见》(总工发〔2009〕15号)以及《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实施办法》(总工发〔2005〕25号)的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煤矿安监局经研究决定,在全国煤矿开展争创优秀安全班组和优秀班组长、优秀群监员活动(以下简称“争创三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以不断提升班组管理水平和员工队伍素质为重点,以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完善班组安全建设管理制度为保证,切实加强煤矿安全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推进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总体要求:通过在全国煤矿广泛开展“争创三优”活动,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加强以煤矿班组为重点的现场安全管理,夯实筑牢煤矿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坚持选树典型、示范引导,培养和造就一大批作风优良、技术过硬、爱岗敬业、生产安全、团队和谐的先进典型,使其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的坚固基石,最大限度地发挥班组、班组长和群监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活动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争创三优”活动要围绕安全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大局,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立足于不同阶段、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科学谋划活动的主要任务、主要内容和方式方法,切实将“争创三优”活动融入企业安全基层基础工作的各个环节,渗透到班组安全建设的全过程。

  (二)突出主线、统筹兼顾。要充分利用“争创三优”活动这一载体,抓住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这条主线,把开展“争创三优”活动与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班组安全建设结合起来;与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结合起来;与强化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提升员工整体素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不断深化。

  (三)注重实际、务求实效。“争创三优”活动要紧紧抓住加强班组安全建设,落实班组长和群监员安全管理责任,解决影响和制约企业安全基层基础工作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促进班组安全建设、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的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扎实推进“争创三优”活动,不搞形式主义、不图虚名、不做虚功、不走过场,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产煤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总工会(工会)要加强对“争创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建立活动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将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好计划安排,明确活动的重点、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将“争创三优”活动具体化,一项一项地落实,及时了解活动的开展情况,分析问题,总结经验,进行指导和推动。

  (二)搞好典型引路。各地区、各煤矿企业在开展“争创三优”活动中要注重基层、夯实基础,抓好典型培养,及时总结经验,推广成功做法;要选择一批班组建设相对薄弱的企业,重点加强指导;通过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的方式,及时总结推广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以点带面,推进“争创三优”活动的全面深入开展。

  (三)突出争创特色。地方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在把握“争创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从自身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制定出符合自身特点和需要的具体目标、工作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运用行之有效的活动方式和载体,强化活动效果。尤其要丰富活动内容,突出争创特色,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加强煤矿基层基础工作和班组安全建设。

  (四)加大宣传力度。地方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工会组织和广大煤矿企业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舆论阵地,加大“争创三优”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报导活动的情况和效果,宣传各地、各煤矿企业开展“争创三优”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强化煤矿班组安全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增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基层活力和执行力。

  四、评选表彰

  (一)制定评选办法。为推动“争创三优”活动的开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煤矿安监局制定了《全国煤矿优秀安全班组、班组长、特聘群众安全监督员评选表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选表彰办法,详见附件1)。各地区也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评选表彰办法,明确评选范围和对象、原则和要求、评选条件和程序、表彰命名、表彰奖励等事项。

  (二)组织评审推荐。各地区要按照评选表彰办法的要求,对本地区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审选拔,按照分配名额(详见附件2)向全国煤矿班组安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推荐申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煤矿安监局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

  (三)按时上报推荐材料。请各地于2010年7月31前将第一次全国煤矿优秀安全班组推荐表、全国煤矿优秀班组长推荐表、全国煤矿优秀群监员推荐表各一式6份,报全国煤矿班组安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推荐上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排出次序,并填报附件3后,一式2份与推荐表一并上报)。

  地址:北京市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

  联系人及电话:

  王素锋,010-64464017、64464294(传真)

  邮箱:wangsf@chinasafety.gov.cn

  李树国,010-68591851、68591853(传真)

  邮箱:lshg@acftu.org.cn

  附件:

  1.全国煤矿优秀安全班组、班组长、特聘群众安全监督员评选表彰办法(试行)

  2.全国煤矿优秀安全班组、班组长、群监员表彰名额分配表

  3.全国煤矿优秀安全班组、班组长、群监员推荐排序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一○年五月六日

  附件1
全国煤矿优秀安全班组、班组长、特聘
群众安全监督员评选表彰办法(试行)

  为全面推进争创优秀安全班组、班组长、特聘群众安全监督员(以下简称群监员)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经研究,决定对争创活动中成效突出的煤矿班组、班组长和群监员进行表彰,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及表彰规模

  (一)评选对象。

  全国煤矿企业(井工和露天矿)从事原煤生产作业的班组、班组长和群监员。

  (二)表彰规模。

  评选表彰活动从2010年开始,每两年进行一次。

  每次分别评选出优秀安全班组100个,优秀班组长100名,优秀群监员100名;十佳安全班组10个,十佳班组长10名,十佳群监员10名。

  二、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优秀群监员推荐评选条件

  (一)优秀安全班组推荐评选条件。

  1.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2.班组管理规范有序,有完善的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认真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作业场所事故隐患。

  3.现场安全管理扎实有效。班组成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年度内无“三违”行为。

  4.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岗位达标,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5.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班组安全生产状况居全行业先进水平,连续三年无人身伤亡事故。

  6.实行民主管理,班务公开,班组成员团结和谐,党员和骨干作用发挥好,队伍稳定,团结向上,凝聚力强。

  (二)优秀班组长推荐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作风务实,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以身作则,自觉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2.劳动组织合理,任务分工明确,带领本班组抓好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3.善于学习,安全技能素质过硬;积极组织开展技术革新、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班组内部培训和“师带徒”等活动。

  4.加强团队建设,坚持与职工谈心交流,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及时消除影响安全生产的心理因素;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施班务公开。

  5.带头遵守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在有效防范事故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6.担任班组长三年以上的现职,所带班组年度内无“三违”行为,连续三年无人身伤亡事故。

  (三)优秀群监员推荐评选条件。

  1.以身作则,自觉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2.积极为安全生产献计献策,提合理化建议。

  3.坚持原则,敢于维护职工利益,在发现、排除事故隐患,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有效防止事故及制止违章行为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技术过硬,工作认真负责。

  5.担任群监员三年以上现职,年度内无“三违”行为。

  三、十佳安全班组、十佳班组长、十佳群监员推荐评选条件

  (一)十佳安全班组推荐评选条件。

  十佳安全班组除具备优秀班组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倡导先进的班组安全文化,班组学习氛围浓,整体素质高,有引领和示范作用。

  2.班组安全管理有创新,具有适合岗位特点的班组管理方法,并取得明显实效。

  3.班组安全生产状况在全行业处于领先水平,连续五年无人身伤亡事故。

  4.工程质量优良率100%。

  (二)十佳班组长推荐评选条件。

  十佳班组长除具备优秀班组长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班组安全管理有特色、有创新,并取得明显成效。

  2.积极进取、作风扎实、技术过硬、管理严格,在煤矿安全生产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所带班组连续五年无人身伤亡事故。

  (三)十佳群监员推荐评选条件。

  十佳群监员除具备优秀群监员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原则,敢于抵制违章指挥行为,遇有紧急情况敢于命令停止作业、组织职工撤离现场,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方面事迹突出。

  2.注重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学习,安全素质高,行使安全监督能力强,方法有创新。

  3.担任群监员期间无“三违”行为。

  四、推荐评选程序

  (一)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优秀群监员评选程序。

  1.煤矿企业推荐申报,按隶属关系上报推荐材料。

  2.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会同省级总工会、相关行业工会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初评后,报全国煤矿班组安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3.由全国煤矿班组安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提出表彰名单,提请全国煤矿班组安全建设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二)十佳安全班组、十佳班组长、十佳群监员评选程序。

  1.由全国煤矿班组安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各地推荐的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和优秀群监员中择优,提出建议名单。

  2.将建议名单反馈省级总工会征求意见,省级总工会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建议名单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具备条件的按规定分别填报“工人先锋号”和“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审批表,报全国煤矿班组安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3.全国煤矿班组安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后,将推荐名单提请全国煤矿班组安全建设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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