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同意北京市地方标准《防火玻璃框架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备案的函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同意北京市地方标准《防火玻璃框架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备案的函
(建标标备便[2006]97号)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你委《关于申报北京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防火玻璃框架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备案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防火玻璃框架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第4.3.6、4.4.4、条作为强制性条文;建议将第4.1.5、4.1.8、4.4.1条按(附件1)修改后作为强制性条文;不同意第3.2.3、3.3.3、4.3.5、4.5.4条作为强制性条文;同意该地方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10869-2006。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00六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
北京市地方标准《防火玻璃框架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

  4.1.5建议修改为:
  4.1.5当防火玻璃框架系统有隔热性要求并选用C类防火玻璃时应加水喷淋保护。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