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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关于委托北京市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代办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业务的函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关于委托北京市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代办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业务的函
(京房公积金国管函[2008]9号)


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
  为确保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工作的及时、高效、顺利落实,不断提高抵押登记工作效率,有效防范贷款风险,切实维护我分中心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我分中心委托北京市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代为办理增量贷款抵押登记业务。请贵行及各经办支行为该公司进驻各经办支行提供应有便利,并大力协助其开展相关业务。具体事项由该公司直接与各经办支行联系商洽。
  特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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