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借款人若要调整月还款额度,应于约定还款日的至少3个工作日之前,按照以下程序办理手续:
(一)借款人向银行或我分中心提交《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度调整申请书》(附件1 );
(二)银行或我分中心审核同意后,向借款人开具《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度调整确认书》(附件2 );
(三)借款人按照调整后的月还款额度还款。
调整后的月还款额度应为1元的整数倍,但约定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或偿还逾期贷款的除外。
八、银行划收借款人还款资金的顺序为:
(一)贷款未逾期的,按照先还利息、后还本金的顺序依次偿还;
(二)贷款逾期的,按照先还逾期部分、后还非逾期部分的顺序依次偿还。对于逾期贷款部分,按照逾期时间的先后顺序、逐期偿还;对于同一期逾期贷款,按照罚息、应还利息、贷款本金的顺序依次偿还。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度调整申请书
2.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度调整确认书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
二○○七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1: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
月还款额度调整申请书
借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购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及地址:
邮编:
办公室电话:
手机:
借款合同编号:
本人申请自
年
月起将办理的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调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