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关于转发《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和《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
*注:本篇法规中的《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已被: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关于转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发布日期:2008年11月7日,实施日期:2008年11月6日)修改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关于转发《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和《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房公积金国管发〔2006〕3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已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6年4月1日起施行,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六年四月四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及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具体包括:
  (一)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变更、注销;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设立、封存、转移;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核定;
  (四)住房公积金的汇缴、补缴;
  (五)住房公积金的计息、对账、查询。
  第三条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在缴存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