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托收款项
光票托收 1/16% 最低人民币10元,最高100元
跟单托收 1/8% 最低人民币20元,最高500元
无偿交单 1/16% 最低人民币20元,最高500元
拒付退光票 1/16% 最低人民币10元,最高200元
拒付退跟单汇票 1/8% 最低人民币20元,最高500元
如系在向客户提示前接到撤回托收指示,按托收最低收费金额收取,在提示后
接到撤回托收指示,按拒付退光票(或退单)算收。
(二)跟单信用证
(1)出口
通知或转递 1‰最低人民币40元,最高400元
(属于不保兑者)
予先通知 每笔人民币30元
保兑(包括通知手续费) 每三个月收取2‰,最低人民币100元
,不足三个月者按三个月计算。
付款 1.5‰,最低人民币60元
议付或验单 1/8%,最低人民币50元
修改 每笔人民币50元
承兑 每月收取1‰,最低按二个月
计收2‰或人民币50元
转证 1‰最低人民币50元,最高400元
信用证有效期内注销费 每笔人民币50元
(2)进口
开证 1.5‰,最低人民币20元
修改 每笔人民币12元
(三)议付光票信用证
旅行信用证 1/8%,最低人民币40元
(四)汇款
解付汇票 免费
解付其他汇款
收帐 免费
通知、解付 1‰,最低人民币5元,最高人民币50
元
转汇 1‰,最低人民币2元,最高人民币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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