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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部分省(区、市)试行“借款合同文本”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4号--废止<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37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布日期:2007年1月5日 实施日期:2007年1月5日)废止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部分省(区、市)
 试行“借款合同文本”的通知
 (1994年3月1日 银发[1994]46号)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黑龙江省分行、河北省分行、山东省分行、广西区分行、广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实业银行;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华能财务公司:
  为规范借款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切实维护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0]13号文件精神,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结合不同金融机构的专业特点,制订了一套以规范人民币资金借、贷活动为主的合同文本。鉴于借款合同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总行决定,在这套合同文本正式全面推行之前,先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系统的北京、黑龙江、河北、山东、广西、广州、六个省(区、市)的分支机构和这六个省(区、市)范围内的信托投资公司、城市信用社以及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华能财务公司试行。现将试行这套借款合同文本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文本从1994年5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暂定为一年,至1995年4月30日结束。
  二、试行期内,上述六个省(区、市)辖区内(包括计划单列城市)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城市信用社以及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华能财务公司在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和延期还款协议书时,一律使用这套合同文本,不得再使用原来的合同文本,也不得以其他合同文本代替。这套合同文本的具体适用范围见每个合同文本后面所附的使用说明。
  三、合同文本格式由中国人民银行上述六个省(区、市)分行按照方便使用、便于管理的原则自行设计,并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印制。
  四、合同文本的分发和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上述六个分行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发放合同文本的部门可向领取合同文本的单位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收取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的通知》执行。
  五、合同文本由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负责解释。鉴于这套合同文本与各行现行的合同文本有许多不同之处,为便于操作,这次下发的六个合同文本均附有使用说明,各试点金融机构的信贷部门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阅读使用说明。
  在金融系统内试行统一的借款合同文本尚属第一次,各总行和试点在试行前要进行大量的宣传、准备工作。试点分行还应做好合同文本的管理工作,注意收集试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告总行。

附一: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借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  号:
  电  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贷款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签订合同地点:  省(市)  市  县(区)
  签订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因    的需要,向乙方申请    贷款,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上述贷款。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
│ 项目                               │
├──────────────────────────────────┤
│ 种类                               │
├──────────────────────────────────┤
│ 金额(大写)                           │
├──────────────────────────────────┤
│ 用途                               │
├──────────────────────────────────┤
│ 利率                               │
├──────────────────────────────────┤
│ 期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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