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康典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康典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资金〔2010〕488号)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康典等同志进行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新资发〔2010〕2号)及《关于对靳庆军等同志进行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新资发〔2010〕3号)收悉。经审核,康典、徐英、戈汉思、靳庆军、吴溪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康典担任你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核准徐英担任你公司副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核准戈汉思担任你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靳庆军、吴溪担任你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