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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无烟卫生部机关管理规定》的通知

  十、职工在办公大楼内吸烟或摆放烟缸烟具,发现1次通报批评,发现3次建议取消当年评选优秀公务员资格。司局一年内发现超过3人次在办公大楼内吸烟或摆放烟缸烟具,建议取消当年该司局创建无烟卫生部机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评选优秀公务员资格。来访者在办公大楼内吸烟,被访者有义务进行劝阻,如不听劝阻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给予批评教育。
  十一、每位职工都有义务对控烟工作进行宣传和监督,对吸烟者耐心劝阻,坚决制止。对举报他人吸烟的,经查实给予奖励100元。
  十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进行抽查,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并通报结果。
  十三、创建无烟卫生部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规定的监督、检查和解释。
  十四、本规定自2010年5月31日起施行。

  附件: 1. 创建无烟卫生部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2. 创建无烟卫生部机关实施方案

  附件1
创建无烟卫生部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及
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领导小组:组 长:陈竺
  副组长:刘谦、尹力
  成  员:薛晓林、王苏阳、刘殿奎、汪建荣、张国新、
  孔灵芝、张朝阳、杨青、秦耕、赵明钢、张宗久、苏志、郑宏、刘登峰、任明辉、葛晓萍、窦熙照、张斌、申红中、钱啸森、胡光、王才有
  办公室成员:许培海、王忱、赵树理、霍小军、米燕平、 于明珠、诸宏明、石琦、李新华、樊静、
  高学成、妥佳、韩会学、陈昕煜、胡美奇、
  李旭亮、曾晟堂、杜新萍、吴连存、汪照全、胡建平、吴克军、祝君祥、郎晓东
  领导小组负责部机关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办公室负责讨论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各项奖惩制度和联合监督检查等。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机关服务中心(部五委会办公室)承担,并具体负责组织各项创建活动,妇社司健教处予以全面支持配合。办公室成员同时也是本司局(本单位)控烟联络员和监督员,负责本司局(本单位)日常控烟宣传、巡查和管理工作。

  附件2
  创建无烟卫生部机关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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