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西部地区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乳腺癌防治技术培训方案》的通知
(卫办疾控发〔2010〕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09年中西部地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办农卫发〔2009〕163号)精神,切实做好中西部地区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培训工作,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将《中西部地区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乳腺癌防治技术培训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
中西部地区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
乳腺癌防治技术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的
通过开展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培训,使其了解乳腺癌防治的基本知识、乳腺癌筛查服务流程、临床医学检查方法及判断标准等,掌握乳腺癌防治基本技能,提高中西部地区乳腺癌防治的工作水平。
二、培训范围和对象
(一)培训范围。
中西部地区22个省(区、市)30856所乡镇卫生院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20个团场医院。
(二)培训对象。
乡镇卫生院和团场医院开展乳腺癌防治的医务人员,每单位1人,共30976人。
三、培训形式
主要采取理论培训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理论培训以短期、集中的授课方式进行。培训方式可采用参与式教学模式,如讲课、小组讨论、角色扮演、案例分析等。
(二)实际操作以分组形式进行,可到指定医院相关科室实际操作,也可以采取示教、观摩等方式。
四、培训学时
理论培训与实际操作时间共计44学时(共计5.5天)。理论培训4天,实际操作1.5天。
五、培训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