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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食药监稽[2010]1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0〕17号)精神,做好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2010年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五月五日

  附件:
2010年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0〕17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10〕43号)精神,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顿工作目标
  通过保健食品安全整顿,依法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保健食品违法乱象,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二、整顿工作重点
  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和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查处普通食品宣称特定保健功能的行为。

  三、整顿工作措施
  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集中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办大案要案,使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明显得到改善。

  (一)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做好保健食品清理换证的准备工作,摸清本地区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基本情况,待《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后,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清理换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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