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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打击伪造贩卖和使用检验检疫假证书专项行动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打击伪造贩卖和使用检验检疫假证书专项行动的通知
(质检办通函〔2010〕135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近来,不法分子假冒检验检疫证书被国外调查事件时有发生,有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开展打击伪造、贩卖和使用检验检疫假证书的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根据总局领导的指示,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伪造、贩卖和使用检验检疫证书的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打击“假证”力度,维护我检验检疫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国范围内打击“假证”活动,完善检验检疫证书管理制度,提高证书的防伪功能,促进建立与国外证书核查机制,引导企业依法办理检验检疫业务,自觉抵制“假证”, 有效遏制伪造、贩卖和使用检验检疫假证的不法行为,以维护“中国制造”的国际形象和正常的外贸秩序。
  二、工作内容
  (一)深入调查,摸清情况。各检验检疫局要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渠道深入调查,查清被国外调查 “假证”的违法情况。发动企业积极提供线索,摸清本辖区是否存在伪造、贩卖和使用检验检疫假证的不法行为。一旦发现不法分子假冒检验检疫证书的情况,要坚决给予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二)配合公安机关,清查制假窝点。各局要密切配合公安机关,清查伪造、贩卖“假证”的犯罪团伙,要注意利用线索,挖出制造“假证”的地下窝点,堵住伪造、贩卖“假证”的源头。
  (三)开展证书检查,完善内部管理。在检验检疫系统开展证书专项检查活动。以各局自查为主,结合分区域互查和总局抽查相结合等形式,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签证管理办法》检查证书的拟制、发放及空白证单管理。规范检验检疫签证行为,防止检验检疫证单流失和检验检疫人员的违法行为。
  (四)建立电子证书核查机制,从根本杜绝“假证”现象。
  总局已与海关总署建立了电子通关单联网核查机制,有效地打击了假冒检验检疫通关单行为。2009年9月1日,检验检疫系统启用了检验检疫证书核查信息系统,国外相关机构可上网查询我进出口的有关检验检疫证书信息,现已照会告知国外驻华使馆。目前,已与新西兰建立了电子证书核查机制,今年将扩大宣传力度,逐步与多国建立检验检疫电子证书核查机制,全面打击伪造、贩卖和使用检验检疫假证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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