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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的通知

  14.取消不必要的护理文件书写,简化护理文书,鼓励医院结合实际,采用表格化护理文书,临床护士每天书写护理文书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小时。

  (六)高度重视临床护理工作,保障措施到位。

  15.医院领导要高度重视临床护理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医院“抓服务、树形象”的重要契机,明确和落实医院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全院共同的工作目标,在全院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调动广大护士积极性。

  16.医院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加强有关部门团结协作,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护士福利待遇,向临床一线倾斜,实行同工同酬,调动各方面力量为全面加强临床护理、落实基础护理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有力保障。

  六、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10年1月)。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方案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调动医院和广大护士积极性,使其主动参加到活动中来。各省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于2010年2月8日前上报我部医政司。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2月-11月)。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院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示范工程”活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辖区内医院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卫生部将在全国范围内确定40-45所重点联系医院,开展改善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并进行指导。

  (三)总结交流阶段(2010年12月)。

  卫生部将对各省实施“示范工程”的医院进行阶段性总结,对患者和社会反映好,提供优质护理服务并能发挥示范作用的医院、病房及个人进行表彰。

  卫生部组织召开现场交流会,组织各地区、各医院间交流经验、总结工作,宣传和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同时,研究部署2011年“示范工程”活动,逐步建立护理质量管理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院要统一思想,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临床护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克服工作中的困难,坚定信心,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贯彻落实,扎实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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