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责任书编号:
铁路工程建设管理责任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印制
铁路工程建设管理责任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
工程建设。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益,加强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铁路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和建设水平,根据国家和铁道部的有关规定,经协商,签订建设管理责任书,在建设过程和项目结束后,由甲方依据本责任书,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和项目考核。
一、委托建设管理任务
1.1 委托建设管理任务
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至工程移交全部建设管理工作。
1.2 委托建设依据
1.2.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1.2.2 国家有关部门和铁道部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
1.2.3 关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1.2.4 关于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1.2.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1.2.6 铁道部与有关方面关于工程建设的文件
1.2.7 国家和铁道部关于本线建设的其他文件。
1.3 工程概况
1.3 .1 工程名称:
1.3 .2 工程范围:
二、建设管理目标
2.1 工程投资
本工程静态投资总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2 建设工期
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交验。
2.3 工程质量
乙方承诺按国家和铁道部的有关规定、规范组织建设,工程质量达到规定的质量目标,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2.4 建设安全
乙方承诺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和铁道部制定的有关安全规章、规定和标准,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承包人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负总责。
乙方承诺加强既有线改建和与既有线安全有影响的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铁道部关于既有线施工的规章制度,接受运营单位的指导和监督,监督检查承包人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保证铁路运输和建设安全。
2.5 财务管理
乙方承诺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使用建设资金,对建设资金流向进行监督,保证建设资金安全。在甲方指导下,做好融资工作。
2.6 技术管理
乙方承诺严格执行铁路技术政策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加强技术管理,实现建设目标。同时协助甲方引进技术,制订建设规范。
2.7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乙方承诺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规定,主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和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工程建设期间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作的监督、指导,监督检查承包人落实各项措施。
2.8 建设行为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加强管理,杜绝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三、甲方的监督与协调
3.1 甲方负责审查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过程中的重大变更和Ⅰ类变更设计文件,确定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建设工期和建设投资;批准招标方案;协调解决建设项目涉及的重大外部环境问题;拨付建设资金;建设项目达到验收条件后,组织验收。
3.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项目现场管理机构组成进行监督。乙方应在本责任书签订15个工作日内,将现场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技术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主要负责人的人选以及机构、人员情况、驻地等报甲方核备。更换现场管理机构的负责人、技术和财务主要负责人也必须报甲方备案。
3.3 甲方有权对乙方建设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对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实施动态监控;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工程进展和乙方的建设行为等进行检查。
3.4 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报告、批件、以及资料;协助乙方办理外资设备、材料的有关事宜。
3.5 甲方承诺在乙方开展建设管理工作之前支付乙方必要的经费;按施工组织设计和年度计划拨付资金。
3.6 甲方发现乙方人员给甲方或工程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管理人员,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