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2012)(发布日期:2012年7月16日,实施日期:2012年7月16日)废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安监总统计〔2010〕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安全监管机构: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已经国家统计局同意,现予印发,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0年4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
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
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目录
一、总说明
二、报表目录
三、调查表式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工矿商贸A1表)
(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续)(工矿商贸A2表)
(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情况(综合B1表)
(四)地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情况(综合B2表)
(五)生产安全事故按单位控制类别情况(工矿商贸C1表)
(六)生产安全事故按所属行业情况(工矿商贸C2表)
(七)生产安全事故按事故类型情况(工矿商贸C3表)
(八)生产安全事故按事故原因情况(工矿商贸C4表)
(九)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一)(工矿商贸C5表)
(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二)(工矿商贸C6表)
(十一)火灾事故情况(行业D1-1表)
(十二)火灾死亡事故情况(行业D1-2表)
(十三)火灾重伤事故情况(行业D1-3表)
(十四)火灾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情况(行业D1-4表)
(十五)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行业D2-1表)
(十六)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情况(行业D2-2表)
(十七)道路交通重伤事故情况(行业D2-3表)
(十八)道路交通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情况(行业D2-4表)
(十九)水上交通事故情况(行业D3-1表)
(二十)水上交通死亡事故情况(行业D3-2表)
(二十一)水上交通重伤事故情况(行业D3-3表)
(二十二)水上交通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情况(行业D3-4表)
(二十三)铁路交通事故情况(行业D4-1表)
(二十四)铁路交通死亡事故情况(行业D4-2表)
(二十五)铁路交通重伤事故情况(行业D4-3表)
(二十六)铁路交通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情况(行业D4-4表)
(二十七)民航飞行事故情况(行业D5-1表)
(二十八)民航飞行死亡事故情况(行业D5-2表)
(二十九)民航飞行重伤事故情况(行业D5-3表)
(三十)民航飞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情况(行业D5-4表)
(三十一)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事故情况(行业D6-1表)
(三十二)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死亡事故情况(行业D6-2表)
(三十三)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重伤事故情况(行业D6-3表)
(三十四)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情况(行业D6-4表)
(三十五)农业机械事故情况(行业D7-1表)
(三十六)农业机械死亡事故情况(行业D7-2表)
(三十七)农业机械重伤事故情况(行业D7-3表)
(三十八)农业机械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情况(行业D7-4表)
(三十九)渔业船舶事故情况(行业D8-1表)
(四十)渔业船舶死亡事故情况(行业D8-2表)
(四十一)渔业船舶重伤事故情况(行业D8-3表)
(四十二)渔业船舶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情况(行业D8-4表)
(四十三)特种设备事故情况(行业D9-1表)
(四十四)特种设备死亡事故情况(行业D9-2表)
(四十五)特种设备重伤事故情况(行业D9-3表)
(四十六)特种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情况(行业D9-4表)
四、填表说明及主要指标解释
五、附录
(一)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
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的通知(节选)
(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节选)
(三)
关于统计上对公有和非公有控股经济的分类办法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节选)
一、总说明
(一)统计目的
为及时、全面掌握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深入分析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科学预测全国安全生产发展趋势,为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和科学的决策依据,制订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统计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