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2010修订)(发布日期:2010年3月7日,实施日期:2010年4月1日)废止铁道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的通知
(铁建设〔2007〕202号)
各铁路局,集装箱公司,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铁路有形建设市场建立以来,对规范铁路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促进铁路建设有序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根据目前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其管理和运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1.机构设置。一是要完善机构。铁路局应成立招投标委员会或招投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日常工作由铁路局建设管理处承担;二级交易市场的交易中心是法人机构,其交易场所应相对固定,设施基本满足要求,要配置专职人员。二是要避免关联交易。二级交易市场的交易中心应作为铁路局附属机构,归属铁路局建设管理处管理,不放在铁路局工程管理所。
2.市场监管。凡在二级交易市场进行交易的项目,铁路局招标办负有监管职责,监察处应参与监督。
3.服务收费。坚持非盈利、自收自支的原则;二级交易市场执行地方政府相应的收费标准;本级市场已交易项目的派生招标项目不再收费。
4.评委专家库建设。二级交易市场评委专家库由铁路局招标办负责组建并实行动态管理。有关相邻铁路局可以考虑资源整合,以弥补自身专家库人员不足。
5.信息共享。一是二级交易市场的招标公告必须通过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在规定媒介发布,同时在各铁路局相关媒体上发布。二是二级交易市场的交易情况经铁路局招标办核备后,每季度末向铁道工程交易中心上报一次,铁道工程交易中心汇总并经铁道部招标办核备后,以简报形式在下一季度初公布。
6.招投标资料保存。属于在交易市场交易过程中的有关资料,由交易中心按规定保存;其余资料,由招标人负责归档。
7.二级交易市场招标规模和范围。招标规模应严格执行《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原国家计委令第3号)。甲控物资设备和建设单位管理的甲供物资设备在二级交易市场招标,其中建设单位管理的甲供物资在招标计划报铁道部批复后进行招标。更新改造项目招标计划按规定程序报批,额度在5000万以下的在二级交易市场招标,其他执行铁道部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