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访局关于加强来访接待场所安全工作的通知
(2005年10月24日 国信发[2005]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访局(办),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访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总政、武警总部、有关人民团体信访局(办、处),中央管理的有关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信访处(办):
10月19日下午,1名上访人在河南省信访局接待室引爆了携带的炸药并持刀自残,造成2名上访人重伤,4名上访人轻伤,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也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了进一步维护来访接待场所秩序,切实做好来访接待场所安全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做好来访接待场所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从全局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确保信访接待场所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要充分认识到,来访接待场所安全直接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充分认识到,做好来访接待场所安全工作是信访部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充分认识到,确保来访接待场所安全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
信访条例》的客观要求。各级信访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来访接待场所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在坚持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的同时,将来访接待场所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为来访群众反映问题、信访干部依法接待创造安全、有序的环境。
二、加强安全防范措施。要立即对所属的来访接待场所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找出存在的安全漏洞和隐患,及时研究和改进工作,把责任、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建立健全来访接待场所安全工作制度,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增强防范和控制能力。要采取有力措施,配备必要设备,通过增设安检、监控设备,增加安全保障工作力量,开展安全教育,加强接待场所的巡逻等方式,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三、注意工作方式方法。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以人为本,依法依政策办事,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提高接待工作水平,提高接谈技巧和协调处理问题的能力,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疏导教育,切忌冷漠推诿、简单粗暴、激化矛盾。要注重事前防范,加强日常排查和监控工作,对来信来访中反映出来的可能产生过激行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特别是加强对重点上访人员的防控,尽一切可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